客服热线:021-80166303

内蒙古“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921件

   2021-04-02 167
核心提示:3月31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自
 3月31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期间,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21件,立案153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7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5件。诉前程序1526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75件,发布公告51件。提起诉讼3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件,民事公益诉讼1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

  在专项行动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着力引导各地明确工作方向、攻坚思路,聚焦农贸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网络餐饮、饮用水、保健食品药品以及速冻食品行业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发力,促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慢性咽炎 食疗有方

上一篇:

第九分局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圆满收官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