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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10-13 ​《人大论坛》 250
核心提示: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的决定


 

 

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的决定》中,将“中药材种植”作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一个重要项目,并且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抓手;在“推进健康贵州建设”中也强调,要“推进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有法可为、担当有为、务实作为,为护航中医药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新时代 新要求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中医药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卫生事业的发展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党的二十大又明确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


党中央的厚望,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也对法治护航中医药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中医药法实施以来,保障该法有效实施的各项配套制度也日趋完善。国务院建立完善了国家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全国中医药大会,加强对中医药法实施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部署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央财政大幅增加资金投入力度,推出一系列政策保障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法律实施的保障机制。


2019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指出: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对于坚持中西医并重、打造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推动我国生命科学实现创新突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促进文明互鉴和民心相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新风口 新机遇


夜郎无闲草,黔山多灵药。


贵州省作为全国四大中药材产地之一,中药材资源丰富,民族医药历史悠长。全省上下抓住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机遇,发挥资源优势,完善政策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大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全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


2020年11月1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实施“五大工程”,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实现由中医药资源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跨越。


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实施意见,成为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工作重点,为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随着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地方保障法规也提档升级。


2021年5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中医药条例》,并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同时废止。


中医药条例为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依据和法律保障,并从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中医药产业促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省发展中医药作出了规定。


2022年1月,支持贵州高质量发展的国发〔2022〕2号文件提出“推进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推进特色食品、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支持将符合要求的贵州苗药等民族医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系列利好政策,使得贵州中医药处于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飞跃”的风口,拥有从“中医药大省”转向“中医药强省”的机遇。




新征程 新作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深入贯彻实施,2023年5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组建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任组长,其他副主任、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9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全省9个市(州)及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实地检查,听取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汇报,与人大代表、中医药单位、企业代表、基层工作者座谈交流,实地检查中医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高校、中药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交易市场和检测中心等。


据悉,这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中医药领域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每到一地,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都会“刨根问底”,详细了解督导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中,陶长海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加工制造水平,延长中医康养产业链,积极开拓中医药市场,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要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提升诊疗服务品质,依法严格监管中药质量,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要持续加强科研体系和能力建设,打造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根据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9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记者: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石雨浩)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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