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相关情况。
“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是《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中的一项重点任务。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李元芝表示,推动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是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省医保局2020年和2022年先后出台了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20条措施和支持示范区建设的专项行动方案,通过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改革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动中医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医药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中医药机构区域辐射力不断提升。医保总额向以中医药收入为主的医疗机构倾斜,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在474家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日间医疗服务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累计为16.42万人次报销医保费用5.57亿元,实现了医保患三方共赢。加快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提高了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更好体现中医特点和优势。
强化基础保障,实现中医药服务普及惠民。降低群众使用中医药治疗的个人负担,参保患者在基层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全省不低于85%。济南、济宁、泰安、威海、德州等市还结合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探索实施了降低中医住院起付线、提高中医机构、中医特色专科报销比例等措施。在继续保留中药饮片25%加成的基础上,全省统一取消医保目录内中药饮片个人先行自付,引导群众优先选择中药治疗。山东将70个国家谈判中成药纳入医院、药店“双通道”管理,进一步提高中药供应的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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