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邹城市中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合作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ZP2023-ZC00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邹城市中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合作单位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邹城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00万元/年,服务期2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邹城市中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合作单位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邹城市中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合作单位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货物的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是经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授权的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6、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必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提供所投货物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
7、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5日17时00分到2023年03月2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1.2、药品生产企业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从其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从其规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从其规定)、《药品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1.3、药品经营企业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从其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从其规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从其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投标人还必须提供所投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书、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注: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文件售价: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于监狱企业)等相关国家政策。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