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凰网安徽从信用中国(安徽)获悉,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2〕118号),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醋没药经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宁河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2022BHZY028,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检查】酸不溶性灰分。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对其进行如下处罚:1.没收不合格醋没药(批号211201)13kg;2.没收违法所得396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1倍的罚款计11万元;罚没款共计1103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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